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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桃園市政府施政績效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8 月 3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8 年 10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研綜字第1080258531號 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研究發展考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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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年度施政績效評估
十一、各機關應就年度施政計畫之策略目標達成情形逐項分析評估,並撰
   擬年度施政績效報告。
十二、各機關應於次年一月底前提出年度施政績效自評,送研考會辦理年
   度績效評核,評核結果作為各機關獎懲及擬定下年度施政計畫之依
   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