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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機關檔案管理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6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桃消秘字第1040020845號書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消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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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檔案管理之改善
四十七、本局應定期或不定期對所屬科室單位對處理檔案管理之認知,辦
    理檔案知能教育訓練或召開跨科室研討會,研議後統一作法。
四十八、本局應依據本局需要訂定檔案管理短、中程計畫,據以逐年實施
    改善本局檔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