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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桃園市立各級學校工友員額設置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5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府教秘字第1040129392號 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教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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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基準依各級公立學校工友員額設置基準第伍點規定訂定之。
二、普通工友員額配置如附表。
圖表附件:
三、各校附設之幼兒園、特教班學生人數及補校學生人數,併入該校之學
  生人數計算工友員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