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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9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府社家字第1060227952號 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社會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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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以下簡稱本條例)事件,依循比例原則予以妥適及有效之裁處,建
  立執法之公平性,減少爭議及行政爭訟,提升公信力,特訂定本基準
  。
二、本府得按個案情節輕重,依行政罰法規定酌予加重或減輕裁罰。
三、本府處理違反本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