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請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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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請假時間計算方式
(一)全日請假:按正常上班時間辦理,自 8 時至 17 時。
(二)上午請假:按正常上班時間辦理,自 8 時至 12 時。
(三)下午請假:按正常上班時間辦理,自 13 時至 17 時。
(四)員工核心上班時間內未到勤或每日到勤未達規定時數者,應依
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時數以時計。
(五)按小時請假:
1、彈性上班時間內刷卡上班者,依刷卡時間計算上班時數。
例如:上午 8 時 20 分刷進,當日下班前請假 2 小時
,須上班滿 6 小時,於 15 時 20 分始可刷退;又如當
日上午 10 時至 12 時請假,則 13 時須刷上班卡,至於
刷退時間,可選擇 10 時 20 分刷退,或 10 時刷退並於
17 時 20 分刷退補滿上班 6 小時。
2、彈性上班時間以後刷卡上班,依正常上班時間辦理。例如
:上午 9 時 10 分刷卡者,請假時間為上午 8 時至 1
0 時。
3、預先請假者,依正常上班時間自 8 時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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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各項請假或公差均請事前於差勤管理系統辦妥差假手續,若遇特殊
緊急狀況,得敘明事由於 3 日內補辦手續。全日請假或外縣市出
差者免刷卡,非全日請假或市內出差者,其須於辦公時間內到勤或
提早退勤者,仍應依實際進出時間刷卡。例如:公差上午 9 時至
下午 17 時,應於上午 8 時至 9 時刷上班卡,並於上班滿 1
小時後刷下班卡,如未完成登錄程序即為異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