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因性別所產生之歧視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8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1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桃市德人字第1070044601號 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區政類/八德區公所
法規功能按鈕區
肆、考核監督及保護措施
十六、本公所對於申訴案件應採取事後之追蹤、考核及監督,確保申訴案
   件決議之有效執行,並避免相同事件或報復情事之發生。

十七、當事人有輔導或醫療等需要者,本公所得協助轉介至專業輔導或醫
   療機構。
十八、本公所因性別所產生之歧視申訴專線電話:(03)3683155*324,
   傳真:(03)3659057,電子信箱:10026094@mail.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