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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9 17:09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桃園市地形圖數值圖檔申請使用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7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府都計字第1040154164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都市發展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因應國土資訊發展,促進資訊交流共
    享,以發揮數值地形圖資料推廣利用效益,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之主管機關為本府都市發展局。
三、申請使用數值圖檔者,應填具申請表,經本府都市發展局審核同意後
    ,通知申請者辦理繳費及錄製數值圖檔資料事宜。
四、數值圖檔僅提供申請者使用,非經本府都市發展局書面許可,不得公
    開上網、出版印刷、轉售、贈與或再提供其他單位使用。
    機密圖檔之申請或刊載,依國家機密保護法之規定辦理。
五、未依本要點規定辦理,致使本府權益受損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及賠
    償損害。
六、本要點所定申請表格式如附表。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