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3 22:3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桃園市龜山地政事務所員工關懷小組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2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山地人字第1060009475號 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地政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為落實人性關懷,發現並協助同仁解決影響身心健康相關問題,藉由
    多樣化的協助性措施,建立溫馨關懷的工作環境,特設本所員工關懷
    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小組置關懷員 9  人,由本所主任擔任召集人,秘書為副召集人,
    其餘關懷員由本所各課主管及會計、人事、總務人員兼任之。為協助
    本項業務推動,另由各課推薦熱忱人員擔任課聯絡員。
三、小組任務:
    (一)關懷及瞭解同仁需求,提供相關諮詢訊息,協助善用內、外部資
        源,正確面對所遭遇之疑惑與困難,增進自我解決能力,並開發
        潛能。
    (二)強化同仁良好互動、溝通與信任機制,營造快樂健康且有紀律的
        工作環境,凝聚團隊向心。
    (三)主動發覺並通報同仁需求或遭遇之困難,並提供協助。
四、服務內涵如下:
    (一)工作協助:提供專業知能與經驗,協助同仁解決業務上遭遇之困
        難。
    (二)婚喪喜慶關懷:包括住院關懷、喪葬慰問、結婚生育祝賀等。
    (三)職涯規劃:職務遷調諮詢、退休試算及退休後生活安排等。
    (四)員工救助:包括針對身心障礙、弱勢家庭同仁進行關懷輔導,及
        提供各項補助、急難救助、保險給付等資訊。
    (五)醫療保健服務:提供同仁特惠健檢醫院資料,並辦理 40 歲以上
        同仁健康檢查。
    (六)法律扶助:宣導或協助同仁運用法律諮詢等服務 -提供鄉鎮市免
        費法律諮詢服務聯絡電話。
    (七)壓力調適:辦理相關講座、教育訓練及文康活動,舒解工作壓力
五、關懷員及聯絡員應主動關懷同仁,如發現需關懷對象,除予以支持協
    助外,並主動通報。關懷員或聯絡員應填寫服務紀錄表,遇有無法解
    決之問題、同仁建議事項,應提交小組討論處理。小組無法解決之問
    題,如心理諮商等,應尋求外部協助或轉介。
六、本小組每 6  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為原則,必要時得隨時召開。
七、各項關懷服務涉及個人隱私之所有紀錄,應予保密。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