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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縣私有文化資產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標準(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5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09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府法濟字第 10402484421 號公告
法規體系: 原桃園縣法規/地方稅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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