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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縣各級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12 月 2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08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府法制字第10502071711號公告
法規體系: 原桃園縣法規/教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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