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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縣犬貓屍體焚化收費標準(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6 月 3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09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府法濟字第 10402330031 號公告
法規體系: 原桃園縣法規/農業發展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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