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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處理國家賠償事件作業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1 月 29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8 年 08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桃警法字第10800535691號 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警察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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