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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辦理去氧核醣核酸及指紋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4 月 2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桃警鑑字第1120060136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警察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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