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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受理申請分期繳納行政罰鍰案件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2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7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桃衛企字第10700612751號 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衛生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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