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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桃園縣使用牌照稅徵收細則(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3 月 1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府法濟字第 10403140041 號公告
法規體系:
原桃園縣法規/地方稅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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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 89 年 3 月 13 日桃園縣政府府稅消字第 8900043203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 88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25 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 1030320734 號公告
自103年12月25日繼續適用
3.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30 日桃園市政府府法濟字第 10403140041 號公告
自 104 年 12 月 2 日廢止繼續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