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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處理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案件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11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府新行字第1050287080號 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新聞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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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17 日桃園市政府府新行字第 1050287080 號
  令修正全文 3  點;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26 日桃園市政府府新行字第 1040140707 號
  令訂定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