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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傑出市民證及榮譽市民證頒贈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3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40035949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民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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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4 年 3 月 27 日桃園市政府府民自字第 10400359492 號
  令訂定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