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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產後護理機構收費標準核定作業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9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1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府衛照字第1070294754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衛生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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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 107  年 11 月 23 日桃園市政府府衛照字第 1070294754 號
  令修正第 3  點;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 104  年 9  月 9  日桃園市政府府衛照字第 1040227872 號
  令訂定全文 3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