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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辦理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核發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7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府農管字第1040191877 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農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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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4  年 7  月 30 日桃園市政府府農管字第 1040191877 號 
  令訂定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