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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因公涉訟輔助協調聯繫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4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桃消秘字第1040011494號書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消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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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17 日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桃消秘字第 1040011
  494 號書函訂定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