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簡任第十職等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2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桃勞人字第1040010841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勞動類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104  年 2  月 9  日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桃勞人字第 1040010
  841號函訂定全文 11 點;並自 103  年 12 月 25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