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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消防救護車執行勤務收費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5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府消秘字第1050128344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消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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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26 日桃園市政府府消秘字第 1050128344 號
  令訂定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