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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受理申請火災調查資料處理原則作業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6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5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桃消秘字第1090012805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消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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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6  日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桃消秘字第 1090012
  805 號令修正第 7  點附表 1  ;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4  日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桃消秘字第 1040017
  601 號令訂定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