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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使用牌照稅賦額更正案件主動退稅清冊作業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4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桃稅消字第1093501262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地方稅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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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桃稅消字第 109
  3501262 號函修正全文 5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1.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23 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桃稅消字第 104
  3600625 號函訂定全文 6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