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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辦理退稅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1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桃稅資字第1103915206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地方稅務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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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民國 110  年 8  月 11 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桃稅資字第 110
  3915206 號函修正第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8  年 8  月 2  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桃稅資字第 108
  3915291 號函修正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 104  年 1  月 23 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桃稅資字第 104
  3915007 號函訂定全文 16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