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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公務人員外補評分標準表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6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桃消秘字第1120016126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消防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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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民國 112  年 5  月 18 日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桃消秘字第 1120016
  126 號令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22 日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桃消秘字第 1040039
  689 號令修正;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公務人員外
  補評分基準表)
1.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22 日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桃消秘字第 1040020
  894 號令訂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