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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公私有畸零地建議合併使用證明書核發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9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府都建照字第 1050226605 號 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都市發展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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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5  年 9  月 10 日桃園市政府府都建照字第1050226605號
  令訂定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