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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11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府法濟字第1080160644號 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原住民族行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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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 108  年 7  月 1  日桃園市政府府法濟字第 1080160644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條附表;並自發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22 日桃園市政府府法濟字第 1050290738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