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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立各級學校護理人員請假代理人員僱用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6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體字第1080048706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教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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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 108  年 6  月 10 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教體字第 1080048
  706 號令修正第 1、3、5、6、8  點;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 104  年 5  月 25 日桃園市政府府教體字第 1040132301 號
  令訂定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