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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溫泉取供事業申請經營許可審查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2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府法制字第1060304721號 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觀光旅遊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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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21 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 1060304721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