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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兼辦政風業務人員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10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府政安字第1070265595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政風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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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7  年 10 月 19 日桃園市政府府政安字第 1070265595 號
 函訂定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