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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暨所屬機關法律問題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1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桃民秘字第1080001141號 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民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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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8  年 1  月 31 日桃園市政府民政局桃民秘字第 1080001
  141 號函訂定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