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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增訂舊衣、已排空滅火器、銅類、鋅類、錫類、廢水銀溫度計、乾淨塑膠袋為桃園市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草案。
主管機關: |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公告機關: |
桃園市政府 |
公告日期: |
105.11.29 |
公告字號: |
府環廢字第1050274306號 令 |
異動性質: |
修正 |
主旨: |
預告修正「增訂舊衣、已排空滅火器、銅類、鋅類、錫類、廢水銀溫度計、乾淨塑膠袋為桃園市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草案。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
公告事項: |
一、修正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修正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第六項。
三、修正草案總說明及說明表如附件,並另載於本府網頁-公告訊息-本府主管法規查詢
系統-本市自治法規-草案預告。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次日起十四日
內向承辦單位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二)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樓
(三)電話:03-3386021分機1430,許雅筑小姐
(四)傳真:03-3354934
(五)電子郵件:00300@tydep.gov.tw |
總 說 明: |
本府前於一百零四年六月一日府環廢字第一○四○一三一二三五號公告「增訂舊衣、已排空滅火器、銅類、鋅類、錫類、廢水銀溫度計、乾淨塑膠袋為桃園市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經檢討推動現況,以及本市目前資源回收物品排出及清運實務情形,擬新增塑膠行李箱、安全帽帽殼及雨傘傘架為本市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以利業務推動並增加資源回收及循環再利用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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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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