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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適用「桃園市政府主計處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主計處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主計處
發文日期: 106.11.21
發文字號: 桃主人字第10600121851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旨: 停止適用「桃園市政府主計處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主計處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