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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適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懲戒要點」。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發文日期: 106.11.27
發文字號: 桃教人字第1060095667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旨: 停止適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懲戒要點」。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懲戒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