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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桃園市桃園區會稽垃圾衛生掩埋場回饋實施要點」第三點。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7.01.02
發文字號: 府環廢字第 1060298685 號 函
異動性質: 修正
旨: 修正「桃園市桃園區會稽垃圾衛生掩埋場回饋實施要點」第三點。
法規名稱: 桃園市桃園區會稽垃圾衛生掩埋場回饋實施要點
容:
三、本要點之回饋範圍,指本市桃園區會稽垃圾掩埋場(以下簡稱掩埋場
    )鄰近地區之各里,包含本市桃園區會稽里、忠義里、寶山里、汴洲
    里、大興里、大有里、春日里、三元里、大業里及福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