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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桃園市老人福利機構違反老人福利法案件裁罰基準」,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政府處理違反老人福利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7.05.24
發文字號: 府社老字第1070096326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旨: 修正「桃園市老人福利機構違反老人福利法案件裁罰基準」,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政府處理違反老人福利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處理違反老人福利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容:
法規內文如圖表附件。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