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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桃園市農業創意市集管理要點」第九點附件。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7.12.19
發文字號: 府農輔字第1070287037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旨: 修正「桃園市農業創意市集管理要點」第九點附件。
法規名稱: 桃園市農業創意市集管理要點
容:
九、攤位使用注意事項如附件。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