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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停止適用。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秘書處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8.01.28
發文字號: 府秘事字第1080000171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旨: 「桃園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停止適用。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