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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性騷擾防治及申訴懲戒要點」停止適用。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發文日期: 108.02.19
發文字號: 桃觀秘字第1080001786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旨: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性騷擾防治及申訴懲戒要點」停止適用。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性騷擾防治及申訴懲戒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