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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桃園市政府主計處考評所屬主計機構編製年度預算業務成效敘獎作業規定」第二點附件一之一、第三點附件三、第三點附件四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主計處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主計處
發文日期: 108.04.08
發文字號: 桃主預字第1080003703號 函
異動性質: 修正
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主計處考評所屬主計機構編製年度預算業務成效敘獎作業規定」第二點附件一之一、第三點附件三、第三點附件四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主計處考評所屬主計機構編製年度預算業務成效敘獎作業規定
容:
如附件。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