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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十六點附表二。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8.10.03
發文字號: 府人力字第1080238608號 函
異動性質: 修正
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十六點附表二。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容:
如附件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