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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組織規程」第十四條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發布機關: 桃園市政府
發布日期: 105.01.15
發布字號: 府人企字第1050002236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施行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施行日期: 104.04.01
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組織規程」第十四條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組織規程
容:
第 14 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
本規程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及一百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修正
條文,自一百零四年四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