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3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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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適用「桃園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教師介聘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105年訂定)。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6.05.12
發文字號:
府教小字第1060087186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主
旨:
停止適用「桃園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教師介聘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105年訂定)。
法規名稱:
桃園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教師介聘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105年訂定)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