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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9 17:51

預告訂定「桃園市南崁溪流域廢(污)水重金屬銅排放總量管制方式」草案。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公告機關: 桃園市政府
公告日期: 106.06.05
公告字號: 府環水字第1060121458號 令
異動性質: 訂定
旨: 預告訂定「桃園市南崁溪流域廢(污)水重金屬銅排放總量管制方式」草案。
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訂定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條第二項。
三、草案總說明及說明表如附件,並另載於本府網頁-公告訊息-法規
  查詢-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
  公報之次日起十四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土壤保護科。
(二)聯絡人:王雅慧小姐。
(三)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樓。
(四)電話:(03)338-6021分機1338。
(五)傳真:(03)333-3878。
(六)電子郵件:00404@tydep.gov.tw。
總 說 明:
南崁溪屬本市市管河川,主要流經龜山、桃園、蘆竹、大園等區域,主要
功能除匯集市鎮計畫範圍內之雨污水及部分工業廢水外,同時為附近農田
之灌溉水來源,造成工業廢水所含重金屬因引灌而蓄積於農地土壤中。經
統計至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止,南崁溪流域周圍高污染潛勢灌溉小組共十
五個,總面積達二千二百二十六點六公頃,調查後因土壤重金屬銅超過管
制標準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共計五百五十九筆,總面積達五十五點五
公頃,顯示該區域農地重金屬銅污染問題相當嚴重。另南崁溪流域各測站
重金屬銅濃度常超過保護人體健康相關基準,顯示工業廢水之排放已影響
市民親水、遊憩之安全。而東門溪位於南崁溪之中游,沿線匯入數家大型
事業及工業區廢水,事業廢水量每天高達約四萬六千立方公尺,為最主要
之污染來源。
為減少南崁溪重金屬銅排放總量,落實流域管理,特依水污染防治法第九
條第二項,擬具「桃園市南崁溪流域廢(污)水重金屬銅排放總量管制方
式」(以下簡稱本管制方式)。
總量管制區範圍為:南崁溪流域劃定為重金屬銅總量管制區,並指定總量
管制區之特定承受水體為南崁溪;支流東門溪流域劃定為重金屬銅加強總
量管制區,並指定加強總量管制區之特定承受水體為東門溪。
本管制方式共計三項,要旨如下:
一、 指定總量管制區。(草案第一項)
二、 指定特定承受水體。(草案第二項)
三、 廢(污)水重金屬銅排放總量管制方式。(草案第三項)
圖表附件: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