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訂定「桃園市桃園假日農業創意市集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草案。
主管機關: |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
公告機關: |
桃園市政府 |
公告日期: |
106.05.26 |
公告字號: |
府農輔字第1060117573號 令 |
異動性質: |
訂定 |
主旨: |
預告訂定「桃園市桃園假日農業創意市集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草案。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
公告事項: |
一、訂定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桃園市桃園假日農業創意市集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
條說明表如附件,並另載於本府網頁─公告訊息─法規查詢─本府主
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
之次日起14日內向承辦單位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桃園市政府農業局輔導科。
(二)聯絡人:黃語喬 小姐。
(三)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四)電話:03-3322101分機5410- 5412。
(五)電子郵件:10036853@mail.tycg.gov.tw。 |
總 說 明: |
為本市桃園假日農業創意市集正常營運,基於使用者付費、平等使用公共
資源等原則,爰擬具桃園市桃園假日農業創意市集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草案
,共四條,其要點如下:
一、訂定依據。(草案第一條)
二、本標準之收費項目及基準。(草案第二條)
三、免收取使用費之事由。(草案第三條)
四、施行日期。(草案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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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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