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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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適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性騷擾防治申訴案件調查小組設置要點」。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發文日期:
106.10.16
發文字號:
桃警婦字第1060068260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主
旨:
停止適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性騷擾防治申訴案件調查小組設置要點」。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性騷擾防治申訴案件調查小組設置要點
內
容: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