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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9 16:31

修正「桃園市政府娛樂稅查定課徵基準」第二點附表。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6.10.27
發文字號: 府稅消字第1063500840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娛樂稅查定課徵基準」第二點附表。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娛樂稅查定課徵基準
容:

二、本市娛樂稅查定課徵基準如附表。

圖表附件: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