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9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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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桃園市政府娛樂稅查定課徵基準」第二點附表。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6.10.27
發文字號:
府稅消字第1063500840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主
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娛樂稅查定課徵基準」第二點附表。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娛樂稅查定課徵基準
內
容:
二、本市娛樂稅查定課徵基準如附表。
圖表附件:
本市娛樂稅查定課徵基準附表.dot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