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9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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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適用「桃園市政府環保科技園區工作小組設置要點」。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7.02.02
發文字號:
府環事字第 1070025919 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主
旨:
停止適用「桃園市政府環保科技園區工作小組設置要點」。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環保科技園區工作小組設置要點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