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04:37

修正「桃園市政府財政局節約能源推動小組設置要點」第三點。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發文日期: 107.03.27
發文字號: 桃財秘字第 1070003812 號 函
異動性質: 修正
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財政局節約能源推動小組設置要點」第三點。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節約能源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容:
三、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本局副局長兼任;副召集人一人,由本局主
    任秘書兼任;其餘委員九人,由局長遴派本局各科室股長以上人員兼
    任之。
    本小組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本小組委員因職務異動致不符前項規定者,由局長另行遴派接任之。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